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电子设备装接工职业技能竞赛赛项须知

来源:本站 点击数:5224 更新时间:2014/12/4 23:09:10


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电子设备装接工职业技能竞赛

暨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电子技术项目行业选拔赛

赛项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报名:选手的产生和名额分配详见《关于组织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电子技术项目行业选拔赛的实施方案》。

2.参赛队组成:本赛项为个人赛,每队只有1名选手,性别不限,年龄在21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选手来源不限。

3.指导教师:每支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经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

4.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在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单位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二、指导教师须知

1.严格遵守赛场的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在允许的情况下可持证进入赛场观摩,禁止将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带入赛场。

2.在竞赛的时段内,不允许进入赛场进行现场指导。

三、竞赛选手须知

1.竞赛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监考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选手凭证进入赛场,在赛场内操作期间应当始终佩带参赛凭证以备检查,并必须携带身份证,以便核实身份。

3.各参赛队应在竞赛开始前一天规定的时间段进入赛场熟悉环境,入场后,赛场工作人员与参赛选手共同确认现场操作条件及设备状况。

4.竞赛时,在收到各模块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赛位上完成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

5.竞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例如因电路板发生短路导致赛场断电的、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比赛。

6.本赛项在4个模块在两天内完成,具体以竞赛期间的日程为准。在竞赛时间段内,均为比赛时间,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内。选手中途离开赛场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全程陪同,擅自离开作退赛处理,不得继续比赛。

8.比赛套件由裁判(监考)发放给各参赛队,在比赛正式开始前,选手不得打开比赛套件。比赛开始30分钟内,比赛选手须对比赛套件进行清点确认,若有缺件或器件损坏,应及时提出补齐或更换,如无异常由参赛选手签字确认比赛套件完整。允许参赛选手30分钟后申请元器件等,但均需登记,相应扣分。

比赛过程中参赛队由于损坏、遗失等原因须补领元器件,须填写元器件领用表,由裁判确认同意后发放,但会影响比赛得分。

9.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工作风格,为参加世界技能大赛选出最优秀的选手,在参赛期间,选手应当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企业生产“5S”的原则,如果过于脏乱,裁判员有权酌情扣分。

10.比赛前一天允许参赛选手将参赛的工具等用品带入赛场,并检查赛项仪器设备是否完好。若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则故障检修时间也为大赛时间,不再另补时间。笔记本电脑允许比赛当天由参赛选手带入赛场。

11.参赛队欲提前结束比赛,应向现场监考员举手示意,并记录比赛终止时间,比赛终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

12.比赛时,除赛题为纸质文档外,其它所有的技术文档均以光盘为媒介发放给参赛选手。参赛选手的电脑须安装最新的杀毒软件以避免计算机病毒引起的电脑损坏或电子文档丢失。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参赛队自行承担。

每支参赛队通过光盘提交文件给裁判组,光盘须一式三份。各模块比赛宣布结束比赛时递交参赛作品、技术文档。

13.各竞赛队按照赛项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竞赛成果,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记号。

14.竞赛操作结束后,参赛队须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监考人员在监考记录单中情况记录栏做记录,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离开赛场前,参赛队须将竞赛现场恢复到初始状态,并经监考员确认。

四、赛场管理须知

1.竞赛现场设现场监考组,监考总负责人1名,监考员40人。每个竞赛监考要秉公监考,监督检查每个参赛队安全有序竞赛。如遇疑问或争议,须请示监考总负责人,监考总负责人的决定为现场最终裁定。

2.回避制度:有组队参加竞赛的单位,监考人员不能监考其单位代表队。

3.参赛队进入赛场,监考及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允许带入赛场的资料和物品,经审查后如发现不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交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提供保管服务。

五、赛场纪律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队,经监考组裁定后中止其竞赛:

1.不服从监考、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队比赛情况,监考组应提出警告。警告次数累计达二次,或二次警告后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竞赛中止的,由监考组裁定后,中止比赛,并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竞赛过程中,禁止选手携带任何通信设备,禁止选手启用各种无线网络(如WIFI、3G网络),一经发现,取消选手本竞赛所有赛项的比赛资格。

3.竞赛过程中,产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监考提示没有反应的,监考员可暂停其竞赛,由监考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和有效竞赛成绩。

六、评分人员须知

1.评分人员由裁判组中裁判员组成,由裁判长指定并统一安排工作。

2.评分人员要依法行事,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组委会制订的各项比赛规则。服从组委会的管理,尊重参赛选手和其他工作人员。秉公办事,不循私情。

3.评分人员要认真学习评分细则,充分估计各个评分项目出现的情况,准确把握评分表中各个评分项目的评判原则和标准,严格按照分工和评分表对参赛选手进行评判。

4.评分人员要积极维护好赛场秩序,以利于参赛选手正常发挥水平。

5.评分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严密观察比赛中的技术与安全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6.评分人员在赛前不将驻地泄露给他人,不接待参赛单位的咨询。

7.评分人员在比赛中不回答选手提出的任何有关比赛技术问题,只回答卷面因印刷而造成不清楚的问题。

8.评分人员要严守机密,未经组委会的允许不得向各个省市及个人泄露任何涉及比赛机密的事项,否则将追究个人责任。

9.评分人员应佩带组委会统一制作的胸卡,进入赛场协助监考、记录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的工作状况,按规定回答参赛选手的提问,协助查找设备故障的原因等。

10.比赛结束,由首席评分人员进行比赛试卷、评分表、赛场情况记录表等比赛资料的交接。接收比赛资料后,首席评分人员要负保管的责任,确保比赛资料不丢失、不复制、不传阅。

11.在评判过程中,要有对组委会负责、对参赛选手负责、对整个职业教育负责的责任心,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对有争议或事先没有估计到的问题,应先请示首席评分人员,由首席评分人员确定处理方法。

12.评判结束,由首席评分人员会同评分人员,根据评分表评判的成绩和赛场情况记录表,登记参赛选手比赛成绩。成绩登记后,要指定专人核对复查。

13.比赛成绩由组委会指定人员向选手公布,在组委会公布比赛成绩前,评分人员不得向任何个人和组织透露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不得向任何个人和组织透露评判细节。

14.完成全部评判工作后,首席评分人员将比赛资料和比赛成绩表移交组委会并办理移交手续。

七、工作人员须知

1.赛场工作人员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聘用并进行工作分工。

2.赛场工作人员需服从组委会的管理,严格执行组委会制订的各项比赛规则,执行组委会的工作安排,为赛场提供有序的服务。

3.赛场工作人员要积极维护好赛场秩序,以利于参赛选手正常发挥水平。

4.赛场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5.赛场工作人员在比赛中不回答选手提出的任何有关比赛技术问题,如遇争议问题,需上报执委会。

6.工作人员要着组委会统一提供的服装并佩戴胸卡。

八、选手报到须知

1.报到选手须带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酒店,并向所在酒店负责人报到,并填写报到登记表。

2.选手报到后,请及时领取本大赛指南,以便了解大赛日程时间安排情况。

3.选手到达酒店后,请在房间休息,为了安全起见,请不要擅自外出,如有外出需要,请提前与宾馆负责人沟通好。

九、大赛抽签办法

1.本赛项一个赛场,统一编制工位号。

2.工位号由参赛队员抽取,然后填写工位登记表并签名确认。

3.选手按抽取的工位号进入工位,完成比赛规定的工作任务。

4.抽签后在抽签现场未填写工位登记表并签名,视做弃权;离开现场,选手抽得的工位号作废。

5.各参赛队应积极配合大赛工作人员,保证工位号的抽取工作井然有序地进行。凡故意影响抽签工作的人员,一律上报执委会,情节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6.为避免同省市参赛队工位相邻,把签进行了分类。分别装在4个抽签筒中,同一省市的不同参赛队在每个抽签筒中只能抽取1个号。

7.抽签顺序原则:按照省市的第一个字的拼音头字母的顺序进行抽签,若第一字母相同,则按第二个字的拼音头字母排列,若字母都相同,则按照报名顺序排列,如抽签后仍出现工位相邻较近的情况,由裁判长负责调整。

8.参赛队不能准时参加抽签的,由裁判长安排工位号,但其评比资格取消,不参加奖项的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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